县绿办按照“关于开展2012年度绿色食品企业专项督导检查和调研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有关企业认真自查,做好迎检准备工作。
此次自查工作重点自查绿色食品企业生产规范性、产品质量安全性、包装标识合法性,主要包括:1、产地环境质量情况:包括基地区域范围与证书相符情况,周围污染源受控情况等。2、投入品使用情况:农药、肥料使用准则执行情况,包括是否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是否使用生长调节剂,是否采收、销售未过农药安全间隔期的农产品。是否在贮藏、加工、包装、运输过程中使用了禁止使用的催熟、染色等违法添加物。3、生产规范情况:企业生产操作规程和相关标准执行情况,是否落实标准化生产,是否执行“公司+基地+农户”内部质量安全管理,是否执行绿色食品原料购销合同,是否能够实施质量追溯等。4、生产记录情况:是否建立生产记录,包括投入品、植物病虫害的发生和防治情况、产品收购、销售记录档案,记录是否按照建档保存,是否真实、准确。5、包装标识情况:是否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以及绿色食品包装标识有关文件对绿色食品包装的各项规定;是否标注标志和发证机构名称;是否存在伪造、冒用、超范围用标等行为。
同时对检查中发现存在违规现象的企业,将根据《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责令其限时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