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索引
种植业
畜牧业
特种养殖业
水产业
林果及观赏园艺
政策法规及管理
基础设施及生产资料
当前位置
政策法规及管理
---
农业法律法规
---农业法律法规综合知识---
农业法律法规综合知识
哪些单位可经营农药?
《农药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下列单位可以经营农药:一、供销合作社的农业生产资料经营单位;二、植物保护站;三、土壤肥料站;四、农业、林业技术推广机构;五、森林病虫害防治机构;六、农药生产企业;七、国务院规定的其他经营单位”。
农业农村部专供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