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哪些植物产品及货物必须实施检疫?
- 一般说来,检疫范围必须根据特定时期制定的植物检疫对象名单和有关寄主植物及其产品调运和农业生产发展的情况而定。根据《植物检疫条例》第七条规定,下列货物必须实施检疫:一、凡列入应施检疫的植物和植物产品名单,从疫区运出之前,或从其他地区运入保护区之前,必须经过检疫;二、凡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不论是否列入应施检疫的植物和植物产品名单和运往何地,在调运前,都必须经过检疫;③可能被植物检疫对象污染的包装材料、运载工具、场地仓库等应施检疫。农业植物检疫范围包括粮、棉、油、麻、桑、茶、糖、菜、烟、果(干果除外)、药材、花卉、牧草、绿肥、热带作物等植物、植物的各部分,包括种子、块茎、块根、球茎、鳞茎、接穗、砧木、试管苗、细胞繁殖体等材料,以及来源于上述植物、末经加工或者虽经加工仍有可能传播疫情的植物产品。具体实施检疫的名单附后。
农业农村部专供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