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索引
种植业
畜牧业
特种养殖业
水产业
林果及观赏园艺
政策法规及管理
基础设施及生产资料
当前位置
政策法规及管理
---
农业法律法规
---农业法律法规综合知识---
农业法律法规综合知识
为什么行政诉讼不适用调解?
《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这是因为:一、行政诉讼的被告是国家机关。行政机关代表行使行政权,无权代表国家与原告达成妥协;二、行政诉讼的客体是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人民法院的审判结论只能是合法,或者不合法,不可能有折衷的意见;三、行政诉讼是“民告官”的诉讼,而国家行政机关握有自由裁量权,在法律允许限度内执行法律有相当余地。为了避免被告对原告施加不适当的影响,放纵非法行政行为,所以行政诉讼不适用调解。
农业农村部专供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