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国现有哪些植物检疫机构?
- 我国的植物检疫机构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动植物检疫法》和《植物检疫条例》的规定而设立的,而检疫机构的职责和任务又是根据我国现行的植物检疫体制规定来划分的。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局和我国国际通航港口、机场、陆运边境,江河口岸以及有关省府设立的动植物检疫局、所(分所、支所)或站,负责对外植物检疫任务,隶属于农业部。二、林业部林政保护司和各省(区、市)、各地(市)县森林病虫防治站,负责森林植物检疫工作。三、农业部和各省(区、市)农业厅,主管农业植物检疫工作。四、省、市(洲)、县级植物检疫机构是代表国家行使当地农业植物检疫行政管理职权的基层植物检疫机构,受同级农业主管部门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领导和监督。
农业农村部专供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