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 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一、一般性原则:一般性原则是指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在开展行政诉讼、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中都必须遵守的共同性行为准则。(一)审判独立原则;(二)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三)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四)辩护原则;(五)合议、回避、公开审判、两审终审原则;(六)人民检察院有权对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原则。二、特有原则特有原则是行政诉讼特有的不同于民事诉讼、刑事诉讼的特殊原则。(一)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有审查权原则;(二)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原则;(三)诉讼不停止执行原则;(四)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原则;(五)司法变更权有限原则。
农业农村部专供资料